招生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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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职业学院禁止有偿招生承诺书

时间:2018-05-31   

  为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,严肃招生纪律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构建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招生环境,我院禁止有偿招生郑重承诺如下: 

  一、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规定,实施招生录取“阳光工程”。 

  二、不委托任何办学机构、社会中介或个人招生,不委托或变相委托其参与招生或开展招生宣传。 

  三、不实行有偿招生,不参与买卖生源。不向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缴纳或支付“进场费”、“宣传费”、“赞助费”、“劳务费”、“信息费”、“推荐费”等与招生挂钩的各项费用。不向非本院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。  

  四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,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,根据招生章程如实开展招生宣传,不向考生及家长作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。  

  五、严格规范招生录取,所有学生全部经各省(市、区)招办批准后录取,不招收预科生、跟读生、借读生。

  六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,并出具正规收据。 

  七、我院招生宣传和录取咨询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实施。  

  招生咨询电话:0724-6075368。  

  学校招生网: 。 

  招生咨询QQ:322469513 。  

 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北荆门职业学院(湖北招生代码9810)。

  欢迎社会各界、广大考生、家长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。  

  招生违规监督举报电话:0724-6075369

  荆门职业学院

 2018年5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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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724-60752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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